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凌根略先生因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税前派发现金红利0.30元),根据《旗滨集团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意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3元/股调整为1.23元/股(1.53-0.30);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6元/股调整为1.56元/股(1.86-0.3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74.33万股,因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化,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本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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