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建军先生、孙政民先生、阮志毅先生、张建飞先生4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涂成洲先生、胡春明先生、郭晋龙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7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郭晋龙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晋龙先生、涂成洲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春明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麟放先生和肖祖核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刘麟放先生和肖祖核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对公司上市前后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刘麟放先生和肖祖核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建军先生,出生于1969年8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师、深圳市盛波偏光器件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温州侨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深圳市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三利谱总经理、董事,曾获“2010年度中国光电显示行业杰出贡献奖”、“中国科技部2016年创新创业人才奖”等荣誉,2018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现任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张建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10,423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孙政民先生,出生于1944年9月,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江苏省盐城地区江淮动力机厂技术员,南京大学物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高级研究员,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首席顾问。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孙政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政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阮志毅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深纺乐凯公司(现名盛波光电)工艺主管、品质经理,本公司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阮志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2,37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志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张建飞先生,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湖南省衡阳变压器厂湘江分厂会计、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光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亚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韶关市第二技师学院经贸系教师、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张建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涂成洲先生,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西金溪税务局干部、深圳华强集团科长、广东维科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建筑协会专家、深圳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种子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名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深圳名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深圳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深圳名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涂成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成洲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胡春明先生,出生于1971年1月,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课长;现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主任/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研究所科长。
截止目前,胡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春明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郭晋龙先生,出生于1961年12月,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山西财经大学助教、讲师,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曾担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郭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晋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7年12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及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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