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梦舟 编号:临2020-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收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古河”)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旺庄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书”),征收补偿总价款合计241,696,564.00元,旺庄街道办事处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剩余设备补偿等其它款项,旺庄街道办事处将在鑫古河停产后另行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6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编号:临2020-065)。
二、收到征收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鑫古河已收到全部房屋、土地补偿金121,971,258.00元。
上述补偿款项的获得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被征收房地货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以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征收补偿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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