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1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龙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角场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滚动使用累计人民币75,046.93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中银日积月累-美元乐享天天(进阶版)、智能活期理财 2号、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 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A款(价格结构型)、天添利普惠计划、天添聚金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龙盈天天理财2号、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增盈天天理财增强型(专享版)、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 8688 号保本理财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19年6月12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均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智能活期理财2号: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衍生产品等金融资产,具体投向如下:债券及现金40%-70%;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30%-60%。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回购、拆借(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非标准债权资产(包括收益权、委托类债权等),资产管理人发行的证券,以及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产品。其中,投资于现金、回购、主权及准主权债以及中高等级信用债等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为 60%-100%,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的投资品种占比约 10%-30%,非标准债权资产及其他投资品种占比约为 0-10%,以上投资比例可在正负10%的区间内浮动,我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若投资比例超出该浮动范围,我行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若客户不接受,可选择赎回本产品。
3、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本理财产品计划直接投资或通过各类符合监管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如下投资标的: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存单、质押式回购等。2.固定收益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超级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3.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等,上述资产因监管政策变化和金融创新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适用的监管规定为准。4.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4、中银日积月累-美元乐享天天(进阶版):本理财计划募集的美元资金主要直接或转换成其他外币(不含人民币),投资境内各个期限的外币资金拆借交易、大额存单、外币同业存放、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的金额工具;以及认购各类符合监管规定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产品(含结构化产品优先级份额),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和其它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资产。
5、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 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回购、拆借(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 转债等),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非 标准债权资产(包括收益权、委托类债权等),资产管理人发行的证券,以及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产品。其中,投资于现金、回购、主权及准 主权债以及中高等级信用债等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为 60%-100%,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的投资品种占比约 10%-30%,非标准 债权资产及其他投资品种占比约为 0-10%,以上投资比例可在正负 10%的区间内浮动, 我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若投资比例超出该浮动范围,我 行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若客户不接受,可选择赎回本产品。
6、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A款(价格结构型):客户购买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在每一观察日 3M Shibor 均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间对应的低档收益率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7、天添利普惠计划:本理财产品可投资以下一种或几种金融资产:现金、存款、拆借、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永续债、次级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借贷、货币基金等符合监管认定标准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其他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信托计划、券商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等产品,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8、天添聚金2号人民币理财产:本产品投资对象主要为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高流动性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以及同业存款、回购、同业借款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债权类资产包括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金融产权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目及债权类信托计划等。
9、龙盈天天理财2号:本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存款、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类、现金类等。
10、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券市场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组合。
11、增盈天天理财增强型(专享版):本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存款、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以及其它资产等。
12、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投资、收/受益权投资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13、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 8688 号保本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上市金融机构,相关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明细如下:
(二)与受托方关系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注: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20]6-194号);2020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93%,公司本次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人民币75,046.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9.4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8.6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5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于 2019年6月12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4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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