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6号)核准,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44号),并于2019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对本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余燕女士、刘之阳先生。公司尚处于该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内。
2020年5月5日、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于2020年6月22日签署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具体负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2020年6月22日,中金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的协议》,中金公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已指派曾劲松先生、孙向威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自2020年6月22日起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简介及保荐代表人曾劲松先生、孙向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中金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2,926,776,029元人民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中信证券收入和净利润多年位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各项业务保持市场前列。
2、保荐代表人简历
曾劲松先生:金融学博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参与华源股份配股、广深铁路IPO、万科可转债、中联重科大股东改制及收购浦沅机械、梦洁家纺股权激励、腾邦国际产业并购等项目,负责并主持锡业股份可转债、岳阳林纸配股、梦洁家纺IPO及2017年非公开增发、腾邦国际IPO及2017年非公开增发、鄂武商再融资、劲嘉集团再融资、安奈儿IPO、丸美生物IPO、日海智能再融资等项目,并担任美的股份再融资、汤臣倍健再融资、腾邦国际再融资、洪涛股份IPO、科士达IPO、腾邦国际IPO、安奈儿IPO、丸美生物IPO等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孙向威先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和参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地产项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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