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建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19,560万元、杭建工公司2,9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为广厦控股提供担保余额229,262.14万元,为杭建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9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3,5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杭建工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 上海银行”)签订融资协议,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根据相关协议,此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反担保: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均由广厦控股、实际控制人、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1.54%的股权、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三建”)44.65%的股权,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43%的股权、杭建工公司55.05%的股权提供了连带责任质押反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对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出资权的未来合法收益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增信。
3、此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为广厦控股提供额度为232,000万元、为杭建工公司提供额度为6,450万元的担保,该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厦控股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王益芳;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17楼;成立时间:2002年02月05日;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等。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2,6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4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杭建工公司
(1)成立时间:2001年9月3日;住所:杭州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法定代表人:来连毛;注册资本:16,0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建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意见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且公司担保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65,714.1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3%,累计逾期担保金额3,5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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