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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城先生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1217%)。

  公司近日收到蔡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及提前终止本次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蔡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减持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68%,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余下167,000股未实施完毕,蔡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304,000,000股保持不变。

  2.公司股东蔡城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70,000股,目前已减持203,000股,截至本公告日, 剩余可减持股份167,000股。

  3.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蔡城先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蔡城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数量超过拟减持数量的一半,未超过拟减持数量,本次股份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蔡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蔡城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及提前终止本次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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