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9 月 19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已经本公司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0年6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 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9 月 19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三)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