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4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前述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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