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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及前任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监事及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琳芸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24,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前任高级管理人员乐人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6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孙琳芸女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最高不超过31,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乐人军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最高不超过41,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孙琳芸女士、乐人军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前签署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关于股份减持的补充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1、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爱婴室股份总数的5%。

  2、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爱婴室并予以公告(本人持有爱婴室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次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人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爱婴室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票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婴室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监事及前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孙琳芸女士、乐人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无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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