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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开始实施换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的通知。中煤机械集团已于2019年1月4日获得上交所出具的“上证函[2019]21号”《关于对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中煤机械集团于2019年12月24日发行了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中02EB”)。现接到中煤机械集团关于 “19中02EB”开始实施换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换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换股期间,中煤机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中煤机械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13,258,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9%。中煤机械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中,受限股份71,200,000股(存放于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4,700,000股,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6,500,000股),占其持股数的62.87%,占公司总股份的11.19%。进入换股期后,中煤机械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不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中煤机械集团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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