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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通知和材料。公司于 2020 年6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678,111.29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公告》

  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方式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由募集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进行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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