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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杉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金华杉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25,546,921.78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未为杭州杉球、金华杉宝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信”)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回租合同”)。各方同意以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各自所拥有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站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分别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金合计25,546,721.78元人民币,回租合同租赁期60个月;租赁期内,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分20期支付租金;留购价格合计200元人民币。

  为顺利完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尤利卡”)与海通恒信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质押合同》,由尤利卡以其所持杭州杉球、金华杉宝的100%股权为质押,为杭州杉球、金华杉宝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杭州杉球、金华杉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尤利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同意尤利卡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杉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尤利卡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日期:2019年2月13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安仁工业功能区,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华杉宝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尤利卡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日期:2019年2月14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街道百炼大道85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19年数据经审计,2020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尤利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质押标的及担保金额:

  杭州杉球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担保金额为19,359,030.28元人民币;

  金华杉宝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担保金额为6,187,891.50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在回租合同项下应向海通恒信履行的所有债务。

  4、质押登记的解除:股权质押合同项下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海通恒信的担保债权全部实现或依法律规定发生其他需要解除质押登记的情形后,海通恒信作为解除质押登记申请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尤利卡应予以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在回租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负有的所有债务。

  3、保证金额:

  对杭州杉球的担保金额为19,359,030.28元人民币;

  对金华杉宝的担保金额为6,187,891.50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直至杭州杉球、金华杉宝在回租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尤利卡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筹融资活动的实际需要。

  尤利卡相关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所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运后的收入为该业务的还款来源,并遵循融资额度与电站预计收入相匹配的原则具体实施,尤利卡以其所持相关子公司100%的股权为前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风险可控。此项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光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33,848.16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目前暂未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额为418,533.46万元,上述数额(未经审计)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07%和35.4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一)融资回租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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