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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5月6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首发展”变更为“*ST天首”,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11”,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0]第2230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4.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5.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31.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256.08万元。 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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