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和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的通知,根据2020年5月28日李缜先生、珠海国轩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签署的《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李缜,作为卖方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大众中国应在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620,000,015.10元,李缜先生与珠海国轩应于订金支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大众中国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568,038股与24,899,599股。珠海国轩监管账户已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大众中国支付的订金,按照上述约定,李缜先生与珠海国轩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因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6月23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172,460,049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3日,李缜先生、珠海国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及控股股东珠海国轩本次股份质押系其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股份质押的相关约定,其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缜先生及珠海国轩本次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李缜先生及珠海国轩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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