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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工业园路1号容锦酒店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金文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陈君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李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①选举梅建祥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②选举曾鹏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4)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选举票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1)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是提案(2)、(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09

  联系传真:0755-29809065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王培鹏、莫琳

  (3)联系电话:0755-27048451; 传真:0755-29809065

  (4)电子邮箱:hekedazqb@163.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 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7月10日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16,投票简称:和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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