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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为促进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针织”)拟以自有资金510万元与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法维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法维诗公司”)。

  2、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陶士青女士为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公司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士青女士、陶建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HW4YK1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陶士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2日

  合伙期限:2020年6月22日 至 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A座11楼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陶士青女士为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法维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A座12楼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日用品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6、 股东情况: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本次全资子公司棒杰针织参与投资设立浙江法维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升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法维诗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其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法维诗公司设立后可能会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变化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市场的变化,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棒杰针织参与投资设立浙江法维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符合公司产业升级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全资子公司棒杰针织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本次与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本次与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陶士青女士、陶建伟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与义乌新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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