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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染料”)因经营资金需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中信银行在合同约定综合授信范围内为锦云染料办理各项金融业务。因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将于2020年9月24日到期,公司拟与中信银行续签合同,为锦云染料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锦云染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注册资本:194,410,182.51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保证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锦云染料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且锦云染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对象锦云染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的是为了保障锦云染料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锦云染料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0,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5%。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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