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投票时间:2020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00 关于签订《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并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姚俊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姚锦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朱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梁钢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郑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丽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李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朱锦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0年5月25日和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eijinenergy@126.com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00,有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4.00,有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15—15:00 。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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