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投资”)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董事会同意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10
4、法定代表人:刘伟杰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环境投资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2020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环境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确定的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提前到期)之日起3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4、反担保措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70,844.88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75%,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3.90%,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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