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特尔佳第一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松育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241,5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18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2人,经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二位股东均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0名,代表股数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48,241,5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182%;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7,879,6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2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评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1)《关于选举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2)《关于选举连松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3)《关于选举高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4)《关于选举简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逐项表决)
(12.1)《关于选举孙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2)《关于选举林卓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3)《关于选举肖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13.1)《关于选举陈卉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3.2)《关于选举宋卓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241,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879,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6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具体为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简良先生、孙东升先生(独立董事)、林卓彬先生(独立董事)、肖林先生(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陈卉佳先生、宋卓霖先生,与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凤云女士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煦、余苏;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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