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8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9亿人民币和1.3亿欧元的担保。以上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诺泰尔”)、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正大”)、及控股子公司Compo Investco GmbH(以下简称“康朴投资”)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向融资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人民币和1.3亿欧元融资业务,公司拟对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欧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上述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或亿欧元
(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正大”)、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正大”)、广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正大”)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9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担保的额度0万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现金池、票据池等业务。相关担保明细如下:
(三)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全资孙公司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一号”)以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正大”,公司间接持股94%,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正大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欧元。相关担保情况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1、公司名称: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3、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4、注册资本:328602.7742万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硅钙钾镁肥、磷酸二氢钾、液体肥、叶面肥等各种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盐酸、硫酸、硝酸(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膏的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材料、农机器械、农药(不含剧毒、危险化学品)、不再分装的袋包装种子的销售;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服务;农地膜、灌溉设备、城市园艺、家庭园艺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等相关技术、装备、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农业应用的软件的开发与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0,887.19万元,实现净利润-68,316.4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280,104.90万元,净资产973,851.63万元,负债1,108,360.13万元,资产负债率48.61%。(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二)金正大诺泰尔
1、公司名称: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颜明霄
4、注册资本:贰拾贰亿叁仟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氯化铵、硫酸钾、磷酸二氢钾、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磷肥、碱性肥料、土壤调理剂、复合冲施肥、氯化钾铵、硫酸钾铵的生产销售;氟化盐、碘、石膏、石膏纤维、模具石膏、白碳黑、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的生产销售;磷精矿的生产销售;磷矿石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料的销售;农产品生产、销售,农业观光服务;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硅钙钾镁肥、聚磷酸铵、聚磷酸钙镁、氯化钾铵磷、氟硅酸、磷石膏、石膏粉、水泥缓凝剂的生产销售;化肥、尿素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金正大诺泰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度,金正大诺泰尔实现营业收入176,234.48万元,实现净利润-21,608.03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31,257.58万元,净资产161,862.38万元,负债269,398.09万元,资产负债率62.47%。(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香港金正大
1、公司名称: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2、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3、公司地址:UNIT 2801 28/F NO.88 HING FAT STREET
CAUSEWAY BAY HK
4、注册日期:2014 年 6 月 24 日
5、注册证书编号:2112314
6、商业登记证号:63498915-000-06-19-2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技术研发与咨询
8、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港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度,香港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8,284.50万元,实现净利润-3,429.3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88,992.08万元,净资产10,634.31万元,负债78,357.77万元,资产负债率88.05%。(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四)康朴投资
1、公司名称:Compo Investco GmbH
2、注册地址:Gildenstrasse 36, 48157 Münst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翟际栋, Stephan Engster,张帆
4、注册号码:HRB 16667
5、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服务、集团共享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94%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康朴投资100%的股权,康朴投资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9年度,康朴投资实现营业收入289,849.77万元,实现净利润-4,046.1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81,940.21万元,净资产69,874.04万元,负债212,066.17万元,资产负债率75.22%。(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不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
2、担保额度:合计不超23.9亿元人民币、1.3亿欧元,担保额度可以滚动计算。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金融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融资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相关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相关担保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3.9亿元人民币和1.3亿欧元(欧元汇率按2019年12月31日央行公布的中间汇率计算,以下同),占2019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9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34.9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8,835.7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8.3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涉逾期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
七、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若发生超过该额度的担保,公司将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序。
鉴于上述业务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加快上述业务的进度,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上述为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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