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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偿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针对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事宜,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目前会计师正在核查,如在2020年7月3日前未取得会计师的认可意见,则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简称“控股股东”)承诺将在 2020 年 6 月 29 日前无条件足额归还占用公司资金8983.37万元。

  为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近日,控股股东与潢川县祥盛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祥盛养殖合作社”)、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委托付款协议》,控股股东委托祥盛养殖合作社代其向公司支付8983.37万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款项。至此,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针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可能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宜所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针对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事宜,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进行核查并将于2020年7月3日前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将及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委托付款协议》、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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