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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59

  

  股东于清池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年6月3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清池先生的通知:截至2020年6月30日,于清池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30万股,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于清池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于清池先生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积金转增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积金转增股份。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6.54元/股~6.62元/股。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于清池先生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于清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也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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