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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涡阳鸿纬翔宇”或“乙方”)拟对其持有的涡阳县光机电集聚区项目以该资产的账面净值24,102.58万元(含税)为起拍价,通过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挂牌方式整体出让,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近日,涡阳鸿纬翔宇通过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成功出售涡阳县光机电集聚区项目,交易对手方为涡阳县道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信资产”或“甲方”),交易成功后即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涡阳县道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靖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  资产管理、收购、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外资产进行管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

  注册地址: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0线西侧四幢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2日

  2020年至今公司与涡阳县道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为涡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任何关联关系。

  卖方(乙方)所售房屋情况

  (1)卖方所售房屋为涡阳县光机电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食堂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地址为涡阳县紫光大道南、星园路东、兴业路西侧,该厂房共16栋及办公楼、食堂等,房产证面积为211,782.91㎡,建筑总面积为299,208.87平方米(含围墙、道路、门岗等辅助设施),具体以房屋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

  (2)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工业。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1,025,810.00元(含税)(大写:贰亿肆仟壹佰零贰万伍仟捌佰壹拾元整)。

  2、买方(甲方)采取下列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分笔支付合同价款的50%,资产移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买方取得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3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自买方正式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3、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内容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此次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

  本次拟出售的涡阳县光机电集聚区项目目前已租给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入驻的企业使用,如本次挂牌出售完成,入驻的企业由政府负责对接。本次交易事项未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情况。

  六、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房产为公司新建资产,交易完成后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次资产交易不会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产能。

  2、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交易方涡阳县道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涡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况。

  4、本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造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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