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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可能取消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日,经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协议的议案》。鉴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存在多起未结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可能在未来无法持续经营,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目的不可实现,为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浙江九翎原股东李思韵、周瑜、黄燕、张敬磋商,签署《关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履行:上海恺英将其持有的浙江九翎股权返还给李思韵、黄燕、张敬、周瑜,李思韵、黄燕、张敬、周瑜向上海恺英返还股权转让价款。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033、2020-032)。

  公司计划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3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3、2020-074)。

  浙江九翎原股东黄燕女士要求对《终止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解决方案进行修改,并在2020年6月28日到公司索回了之前黄燕女士、张敬先生(黄燕女士的配偶)的《终止协议》签字页。浙江九翎原股东黄燕女士索回签字页的行为将可能导致《终止协议》无法生效,因此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浙江九翎原股东黄燕女士、张敬先生发出《函告》,若公司在2020年7月1日12点前未收到黄燕女士、张敬先生关于《终止协议》的签字页,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黄燕女士在确认债权债务解决方案并签字确认后索回签字页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黄燕女士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外,如果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事项无法继续推进,公司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以诉讼方式全面追究浙江九翎原股东责任。

  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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