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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汪卯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汪卯林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汪卯林先生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及基本情况

  汪卯林先生,55岁,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01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法律合规总部总经理;自2010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2年1月,当选为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16年7月起至今,担任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副主委;自2017年1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汪卯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汪卯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汪卯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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