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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6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9.25元/股,向269名激励对象授予58.2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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