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2020-02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闫梅、马健康因公务无法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9年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共计156万元。如2020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关事宜,对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且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关事宜,对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且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关事宜,对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且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议案8、议案9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中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8项议案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喆律师、段耀峰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2、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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