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拓”)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其中,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授信事宜,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向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 4,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嘉拓
上述数据系江西嘉拓2019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借款人: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16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14%。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