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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深圳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20-047

  债券代码:163300债券简称:20深高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参与投资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以工商名称核准为准,简称“本基金”),参投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 上述董事会决议乃现阶段本公司于本基金方面的投资计划,该计划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受基金设立、投资者、政策法规、市场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并未就投资本基金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关于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的具体计划可供进一步披露。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在具体的本基金投资计划得以落实之前,有关事项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一、基金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参与投资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以工商名称核准为准),参投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2、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投深圳国资协同发展基金项目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本基金的发起计划,本公司的关联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可能成为本基金的出资人。若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最终参与本基金的认购,有关事项将因此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已基于审慎原则,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履行决策程序,并将在关联交易发生时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基金的投资协议尚未签订,本公司没有本基金出资人的其他准确信息可供披露。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计划,本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以工商名称核准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3、基金存续期:3年投资期和4年项目管理与退出期,经合伙人大会审议同意后可延长退出期1年。

  4、基金规模:总规模人民币40.1亿元,一次性实缴。

  5、基金投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计划,本基金的管理人将为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鲲鹏资本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鸿林,注册地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等,股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五、投资本基金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包括子公司)以交通基础设施和大环保行业为两大主业。基金管理人鲲鹏资本受托管理深圳市多个产业类基金,拥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项目资源。本基金的投向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该等行业受国家政策支持,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本公司参与本基金还能为本公司提供更多的深圳市国资国企的投资机会,并有可能产生产融协同效应,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分析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相关领域的企业股权,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本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在本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本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管控风险,尽力维护资金安全。本公司将积极敦促本基金寻找符合基金投资方向的投资标的,建立完善的项目审核和风控制度,经过充分的论证后,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七、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乃现阶段本公司于本基金方面的投资计划,该计划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受基金设立、投资者、政策法规、市场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并未就投资本基金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关于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的具体计划可供进一步披露。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在具体的本基金投资计划得以落实之前,有关事项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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