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林投资”)合计持有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达合金”)4,4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
景林投资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景林投资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申请减持公司股份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景林投资对公司投资已满60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统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规定,景林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景林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41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因福达合金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景林投资所持福达合金股份变化的,前述列举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到2020年12月22日进行。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收到景林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前,景林投资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机构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机构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2)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本机构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机构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②本机构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景林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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