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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20-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有效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妥善解决王宇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与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陕核集团”)、陕西金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核投资”)于2018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债务代偿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以下简称“一揽子交易”)。

  受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为妥善安排相关事宜,2019年3月19日,苏化集团、格林投资与中陕核集团、金核投资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自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苏化集团、中陕核集团就推进合作事宜又进行了多次交流与谈判。2020年6月初,公司从苏化集团了解到,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协议”)所有条款均已谈妥,协议的签署尚需交易双方有权机构的审批,原初步预计六月底前后交易双方的审批流程可以完成并签署协议。

  以上事项信息披露索引如下:

  二、本次进展情况说明

  因受中陕核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斌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影响,交易各方预计不能在六月底前签署《补充协议(二)》,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沟通和磋商,继续推进股权转让等一揽子交易的达成。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权转让等一揽子交易尚需要交易双方内部及陕西省国资委等有权机构的审批,最终能否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积极关注交易各方沟通的结果及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和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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