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暨由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或“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暨由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1年,担保及抵质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齐”)、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齐”)、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为本次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重庆天齐、射洪天齐全部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以其不超过10,003万股所持公司股份为本次新增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资金将用于向Talison  Lithium  Pty  Ltd(以下简称“泰利森”)  支付锂精矿采购货款。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及接受担保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授信具体情况

  *注:具体融资机构、融资金额、币种、品种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银行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若能获得中信银行的授信,将改善公司流动性,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业务授权及办理

  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与本次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贷款的具体融资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贷款的条款、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贷款种类、币种、规模、期限、贷款费用及利率、还款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抵质押条件及偿债保障等与本次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并签署本次授信及接受担保业务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及其它法律文件。

  对开立银行账户及就开立银行账户及贷款人要求的监管措施作出必要的决定等;

  (三)办理与本次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 专项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由子公司和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担保是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泰利森支付锂精矿采购货款,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2、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充盈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暨由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本次审议的授信担保生效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授信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73,368.05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13.20%;  履约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84,214.71万元,合计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68.37%;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借款、授信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808万元(外币金额按照2020年6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