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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相关公告详见刊登于2019年9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经将25,000万元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2020年6月30日,公司将剩余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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