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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58

  

  公司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6,190,400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4.58%的股东张泽学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264,487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2.42%的股东郑红炎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18,294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1.49%的股东田卫红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65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48%。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16,293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1.20%的股东崔健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37%。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83,442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0.80%的股东马页丁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25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1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1、张泽学

  2、郑红炎

  3、田卫红

  4、崔健

  5、马页丁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伊戈尔总股本的比例

  1、截止本公告日,张泽学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6,190,400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4.58%。

  2、截止本公告日,郑红炎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3,264,487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2.42%。

  3、截至本公告日,田卫红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2,018,294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1.49%。

  4、截至本公告日,崔健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1,616,293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1.20%。

  5、截止本公告日,马页丁先生持有伊戈尔股份1,083,442股,占伊戈尔总股本比例0.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股东拟减持股份均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张泽学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37%。

  郑红炎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37%。

  田卫红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65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48%。

  崔健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37%。

  马页丁先生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不超过250,000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0.18%。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11.86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2.41元/股,2018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2019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15元/股,2020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在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公司”)解散清算时中作出如下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泽学、郑红炎、田卫红、崔健、马页丁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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