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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分配政策>的议案》。

  2、本次分派方案是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李红霞  姜小娟

  咨询电话:0731-81820262

  传真电话:0731-8182021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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