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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提名李从文先生、高育慧先生、吴仲起先生、聂勇先生、陈孝伟先生、祝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代表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袁泽沛先生、王艳女士、王礼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3:0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李从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95年至1996年,任深圳市新鸿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6年12月创办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文科公益基金会名誉会长,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

  李从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5%。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2,17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25%。李从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从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从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育慧: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林业大学工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园林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1998年至2002年,任中集集团银路木业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员和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深房集团深圳竹园企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4年至2008年10月,任麦之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8年10月起,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东莞市创景园艺绿化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麦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高育慧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育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高育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育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仲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11月起,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花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什华文创制造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吴仲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仲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吴仲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仲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勇: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学士。自2004年12月起,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聂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1.6万股,通过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聂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聂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孝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0年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0年至2002年任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2年至2011年任住友电工光纤光缆(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自2011年3月起,历任本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陈孝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孝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陈孝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孝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祝胜华: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图书馆专业学士,副教授。1980年至1995年在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自1996年以来创业并建立武汉学知悟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从事研学旅行业务;2018年至今担任华中师范大学研学旅行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学知悟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学知修远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祝胜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祝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祝胜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祝胜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

  袁泽沛:1949年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1987年至2011年先后任武汉化工学院管理工程系讲师、系副主任、副教授;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文管学院教授、副院长;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至2019年先后任广州商学院经济系教授、系主任,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7月至今任广州市灵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袁泽沛先生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泽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泽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泽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艳:1975年生,中国国籍,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博士(后)。2014年9月-2020年3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8年3月至今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艳女士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礼伟:1969年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长期从事诉讼法律业务及资产、公司收购并购等非诉业务,主要涉及领域有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事务。2003年1月至今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礼伟先生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礼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礼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礼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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