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上午10: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宁波诗兰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诗兰姆”)为本公司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另50%的出资方为Schlemmer GmbH(以下称“德国诗兰姆”)。由于经营不善,德国诗兰姆已向德国当地法院申请破产,破产管理人主导其资产出售及清算工作,本次交易资产出售范围包括宁波诗兰姆50%股权以及“印度诗兰姆99%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100%股权”和“新加坡诗兰姆10%股权”(以下称“海外诗兰姆”),交易总价为5,613.6万欧元。
因上市公司自2015年开始,海外业务亏损一直对整体业绩造成拖累,同时海外诗兰姆多为经营不佳的企业,历年来存在经营亏损的情况(当下新冠疫情下,亏损大概率加剧),具有较大的风险敞口,为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集中精力加快完成德国华翔重组、扭亏工作,避免新增海外业务带来的亏损风险,同时又能锁定具备战略意义的标的,避免商业机会旁落,本次会议同意公司放弃对宁波诗兰姆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由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新加坡峰梅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加坡峰梅”)出资收购,同时上市公司与新加坡峰梅,以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在宁波诗兰姆中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完成后,新加坡峰梅在持有宁波诗兰姆股权期间,不谋求企业的经营权、控制权,不改变其作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地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交易金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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