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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区实业总公司”)计划自《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134,639,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7月1日,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到,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的情况说明

  (一)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二)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4,921,900股,(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在协议受让时承诺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经开区实业总公司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4,92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仍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五、备查文件

  (一)《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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