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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股票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6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鹿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28,071,4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32,066股,即126,839,3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18元/股调整为20.09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后认为:(1)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孟祥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2)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回购并注销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1,205,0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4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0.09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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