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近日接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0]82第132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晶华现场检查发现,江苏晶华2#、3#车间部分生产线配套建设的沸石转轮+2#RTO装置尚未建设完成,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晶华已经完成相关方面的整改并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检查确认。该事件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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