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1577号)。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无异议。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复函的要求做好永续次级债券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