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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关于向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署的《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过渡期间山东电子所产生的收益归许继集团。过渡期损益已经专业机构审计,交易的价格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确定。本次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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