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0-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通知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文环球”)、杨勇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作为第三人诉讼请求:1、请求驳回华夏人寿对杨勇的诉讼请求;2、确认华夏人寿与龙文环球、杨勇之间于2015年12月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 京民初146号),判决如下:
1、龙文环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华夏人寿业绩补偿款365,297,516.57元,并支付利息(其中95,297,516.57元的利息自2017 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其中2.7亿元的利息自2018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均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目起至给付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驳回华夏人寿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勤上股份的诉讼请求。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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