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5日发出通知,(详见2020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20年7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347,045股,占公司总股本816,794,335股的30.649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7,193,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53,2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61%。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2、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862,586股,弃权71,7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862,586股,弃权71,700股。
3、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5、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862,586股,弃权71,7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862,586股,弃权71,700股。
6、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7、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862,586股,弃权71,7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862,586股,弃权71,700股。
8、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9、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10、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41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73%,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5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71%;反对1,933,286股,弃权1,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金高峰、张楠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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