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概述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与火眼位置数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江金凤、上海精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闻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与宁波闻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计划投资标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终止投资意向的进展、原因及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基于公司战略考量,经协商一致,各方就终止《意向书》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循。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终止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投资方):
甲方一: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宁波闻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创始人):
乙方一:江金凤
乙方二:上海精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被投资方):火眼位置数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因甲方一战略发展考量,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一终止本次交易。就甲方二与乙方、丙方于《意向书》项下约定的投资事项,甲方二同意与乙方、丙方另行签订投资协议,继续推进投资事项。
1、丙方应按《意向书》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甲方一已支付给丙方的定金500万元退还至甲方一指定账户。
2、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足额向甲方一返还定金的,每逾期一日应以应退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1‰的标准分别向甲方一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就定金返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日,除返还定金外,各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4、《意向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各方除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及信息法定公开义务之情形除外)及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义务外,不再享有《意向书》约定的各项权利,不再履行《意向书》约定的各项义务。
三、终止本次投资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意向书》仅为投资各方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尚未签订其他有约束力的合同及承诺;截止目前,公司仅支付了500万元定金,该款项由标的公司统一保管,本次终止协议也已约定标的公司需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至公司指定账户,标的公司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终止该《意向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利润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