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嘉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2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薪加薪16号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7月2日-2020年9月29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说明
1、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31)。公司已于约定到期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59.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5,500.0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验[2017]4768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和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552.0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0,724.5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89.77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广发银行嘉兴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7月2日
(2)清算交收原则: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日,则广发银行向公司偿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3)银行承诺:在持有到期的情况下产品可以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广发银行嘉兴分行理财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列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列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广发银行嘉兴分行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0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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