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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19,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公司资金需求,持股5%以上股东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公司”)计划在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419,600股和2,839,200股,合计不超过4,2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持股5%以上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锁定期届满后,杰华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杰华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杰华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杰华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杰华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低于5%时除外。

  若杰华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杰华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江化微所有,杰华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江化微指定账户;如果因杰华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杰华公司将向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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