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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司旗下两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并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上述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更新《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均由0.7%/年调降至0.3%/年;

  2、两只基金的托管费率均由0. 15%/年调降至0.05%/年。

  二、《<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1、《<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2

  三、《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两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两只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0年7月3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的规定,两只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对《基金合同》所做的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披露了经修改后的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前述网站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该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附件2:

  《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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